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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l客读者故事汇005 | 三个疯子和一个强奸犯

2018-04-08

作者 何小竹

本       文       约       2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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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似乎每个县城都有几个疯子。在我们县城,印象深刻的就有三个。三个疯子每天都会出现在街上。县城的人彼此都是认识的,只有这三个疯子,彼此之间好像陌生人一样,从不在一起玩,哪怕擦肩而过,也互不说话。我曾经怀疑,他们是假装不认识。但为什么要假装不认识呢?我也说不清楚。我就是觉得,疯子应该都是一伙的吧。

回想起来,三个疯子都没有暴力倾向,不惹事,不歇斯底里乱发作。同样,县城的人也不会去招惹他们,碰上了也并不多看一眼,就好像生活中就应该有这几个疯子一样,挺正常的。

三个疯子,两个男的,一个女的。男疯子,一个姓雷,一个姓周。女疯子姓什么我不记得了。


雷疯子是三个疯子中年龄最大的,也是最早疯的。早到什么时候?反正从我记事起,就有这么一个疯子在街上晃荡了。其实,不仅仅是雷疯子,从我记事起,这三个疯子都已经在街上晃荡了,就像街上那些早于我记忆而存在的建筑物(如邮局、电影院、国营理发社)一样。

这三个疯子,雷疯子看上去是最像疯子的一个。他的头发从没理过,也从没洗过,任其生长,任其纠缠成鸡窝一样的形状。他的脸,也是从来不洗的,以至于像非洲朋友一样,整张脸看上去就只剩下两只眼睛,以及偶尔展露的一口白色的牙齿。还有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一年四季,雷疯子都裹着一件黑不溜秋的棉袄,打着一双同样黑不溜秋的赤脚。就是说,哪怕是炎热的夏天,他也穿着棉袄;哪怕是严寒的冬天,他也打着赤脚。大概只有疯子才这样不怕热又不怕冷吧。

小时候就听人说,雷疯子是大学毕业生。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他识字,且痴迷于阅读,且是读出声来的那种朗读,比如读大字报。雷疯子裹着一件棉袄站在街头读大字报的情景,是我对我们县城七十年代记忆的一个突出点。那些年,街上的墙面上,没间断过大字报。形势激烈的时候,大字报一直从十字街张贴到下街,可以用铺天盖地形容。因此,看大字报便成了七十年代县城中人的日常生活之一。但将大字报一字一句读出声来的,也只有雷疯子一个。

他为什么要读出声来呢?我小时候就对这个问题很困惑。一种解释是,他为了表明自己以前是个大学生。还有一个解释就是,只有疯子才会把大字报读出声来。很多人喜欢听雷疯子读大字报,特别是那些不识字的人。但有时候,一个听众都没有,雷疯子也照读不误。旁若无人,只为自己而读,这就是疯子。

后来知道,关于雷疯子的大学生身份,其实是人们的一种误传(多少带有些虚荣的成分)。他的确是有知识有文化的人,但只是读过高中。像他那个年纪的人,能够读完高中,在我们县城已经算是少数了。放到现在,也就相当于一个大学生。那么,他是怎么疯的呢?据说是婚姻不幸,老婆被人拐跑了,伤心,绝望,所以就疯了。雷疯子死的时候我已经上初中了。他的死很平常,静悄悄地就死了,也没人为他举行个葬礼,以至于很多人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都未察觉雷疯子已经死了这一事实。

再说周疯子。周疯子也是因为女人而疯的,简单说,就是失恋了,想不通,就疯了。曾经还有人在街上指给我看,那个谁,就是让周疯子疯了的女人。我当时小,看不出这个女人有哪样的特别之处,能够让一个有知识有文化的青年发疯。是的,周疯子也是高中毕业。

与雷疯子不一样,周疯子的穿着打扮十分整洁,从外表看一点不像疯子。他疯的表现,就是在街上匆匆行走,左手插在裤兜里,右手悬空,拇指和食指模拟出按动发报机的动作,嘴里配合着发出“嘟嘟嘟,嘟嘟”的声音。

有人说,他在向台湾发报。意思是,他是个国民党间谍。这当然是别有用心,或者仅仅是揶揄疯子的一种玩笑。但我的确好奇过,他为什么要一如既往不厌其烦地模拟发报的动作?他发报的内容是什么?以及,他究竟在向谁发报?

有这种好奇心的人不止我一个。我就记得,曾经有一阵子,县城里像我一般大的小孩,都热衷于模仿周疯子发报的动作,成群结队地在街上抖动着右手(拇指和食指),嘴里发出“嘟嘟嘟”的声音。

周疯子有段时间不见了,听说是他的家人把他送到外面的哪个精神病院去了。大约半年后,他回来了,继续在街上“嘟嘟嘟”发着电报并匆匆行走。不同的是,他由一个瘦子变成了胖子,看上去像个傻子。听人说,这是在精神病院吃了镇静药造成的。但是,镇静药厉害,可以摧毁他的外形,却摧毁不了他发电报的意志。也就是说,他还是一个疯子,而且是一个傻乎乎的疯子。

《飞越疯人院》

有一次,我迎面撞见了周疯子,把我吓坏了。当时我手里正拿着一支冰糕,只咬了一口,周疯子就挡在我面前,一动不动地看着我。这时他的右手也不发报了,嘴里也不“嘟嘟嘟”的了,而是一动不动地看着我,看着我手上的冰糕。我心一慌,来不及多想,就把手上的冰糕给了他。周疯子左手接过我的冰糕,就像吃着自己的冰糕一样,嘟嘟嘟嘟,右手继续发着电报就走了。

如果说每个县城都有几个疯子,那么疯子之中,必有一个是女疯子。

我们县城的这个女疯子很奇怪,她只在夏天出来。所以,这个女疯子,我们看见她的时候,她总是穿着一件花衬衫,一条花裙子。脸也是花的,那种布满污迹的花。但就是这样一张布满污迹的花脸,却总是在笑。这种无缘无故、始终保持在脸上的笑容,让人一眼看去就知道她是一个疯子。

她是怎么疯的呢?有几个说法,其中最为人们接受的一种说法是,她喜欢一个男的,但那男的并不喜欢她,不仅不喜欢她,还跟别的女人结婚了。于是,她就疯了。大概我们县城的疯子无论男女,发疯的原因,都跟男女之事有关。所以,这个女疯子,人们又叫她花痴。

据说,疯病当中,花痴是最难治的。女疯子(我真的不记得她姓什么了)与雷疯子和周疯子有一点不同,就是她有一点点的暴力倾向,凡是看见长得好一点的男人,她就会朝他吐口水。笑嘻嘻的,冷不丁地冲上去,吐口水。所以,只要在街上看见她,那些长得端正、好看(或自以为长得端正、好看)的男人,便会躲开她,绕道而行。

女疯子带给县城的麻烦还不仅于此。她喜欢跳舞,而且专门在人多的地方跳舞,跳着跳着,就开始脱衣服,先脱衬衫,再脱裙子。这可是有伤风化的事情。所以,她跳舞的时候,总有很多人围观,也总有人要上去制止,不让她脱衣服。一般来说,只要有人制止,她就脱不成衣服。她的反抗力是很弱的。

但这还不是最麻烦的。有一年夏天,人们看见女疯子有点不对头了,身体不对头了,好像是怀孕了。又过几个月,肚子凸出得很明显了,于是大家开始议论,是谁让她怀孕的?疯子都要去搞,这得是多坏的男人。后来,公安就抓了一个男人,是县文化馆的看门人,一个四十出头的鳏夫。但怎么证明就是这个男人呢?不知道。总之是他被抓了起来,开公判大会,就在他看门的文化馆门前的灯光球场,五花大绑。强奸犯,有期徒刑两年,游街,被围观的人们暴打,参加暴打的还有什么都不懂的小孩,比如我。

女疯子的结局是,生小孩的时候难产死了。于是,那个强奸犯看门人被再次公审,改判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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